在多位客戶所倒的“苦水”當中,包括銀行對簡訊提醒的收費、異地取款收取手續費以及混淆客戶試聽故意拖延客戶付清額度卡時間等,客戶每年將大筆存款投入銀行流動,卻連每年少之又少的提醒簡訊都要按每月2元的標準來收取,這實在有點說不過去。而異地取款一向被認為是不合理的,即使各地區銀行存在獨立核算但畢竟體系是一致的,向客戶收取手續費不就是強行向客戶索取銀行本該自己負擔的各地區間的協調運作成本嗎?
其實銀行霸王收費的現象遠不止于此,那麼為什麼會出現這種霸王收費的現象呢?筆者認為,首先要將矛頭指向銀行自身。銀行內部有很多體制都不完善,如價格管理體制等,都沒有給客戶一個明確的收費標準,而且各種手續辦理所收取的費用都可謂是變相地讓客戶承擔一定可避免的支出。銀行作為企業,的確有自主定價權,但客戶畢竟是扮演著“消費者”的角色,銀行如此明目張膽地進行各種不合理費用的收取,難保不會使客戶大吐“苦水”從而失去客流量,這已經升級到企業如何發展的層面。再者,政府的監管工作也沒有到位,沒有發揮好他們的調控作用,到底銀行的這些費用該不該收該收多少,也沒有明確的交代。
筆者認為,銀行收費項目的公開,其目的是做到收費公平,畢竟這與民眾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銀行首先應該認清自己服務于客戶的身份,而并非向客戶索取掠奪的強盜,制定合理的收費標準,最佳化服務體系是目前的首要之重。而在這一問題的解決上,政府也責無旁貸,銀行收費的監管勢在必行,相關價格管理部門應對此出臺一個指導價格,而并非讓銀行主導市場,甚至損害客戶的相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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