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女孩因為不愿剪短發從而跳樓尋死,這一新聞看起來似乎讓人大跌眼鏡,但是事實真相卻又擺在大眾眼前,這不得不引起我們的反思。首先從學校的角度來看,校園文化是學校精神面貌的一種體現,是能夠凸顯出學校風氣與學生朝氣的一種意象,因此校園的大力推崇并非有失偏頗。但是校園文化既然將其定義成一種文化,便不可用硬性規定的條件去約束文化的弘揚,而勝利油田第一中學將文化看做為一種校園規定,要求學生必須執行,這便有點強人所難的意思,在這一方面我覺得學校的行為略為不妥。
其次,學校之所以表示學校不承擔其責任有很大程度上是因為這出慘劇是在學生家中釀成的,因此具體墜樓得原因還有待查明,而學生家長堅決表示是因為學校要求剪短發從而造成了學生的跳樓,這便要從家長的角度來看待。無論瑩瑩想不開的原因是什麼,她選擇了這樣的模式與她自身及她的父母是脫不了關系的,瑩瑩對待問題的態度以及處理問題的模式上都有所缺陷,而父母作為平日生活中言行的被模仿者,一定程度上也影響著孩子某些思維想法與行事作風,因此,家長在孩子自殺一事中責無旁貸。
其實縱觀社會,這種慘劇并不罕見,那麼要如何防止諸如此類令人揪心的事情發生呢?第一,要從自身尋找原因,要提高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端正對事物的看法與態度,從而做出明智正確的選擇;第二,家長要擔負起一定的監管責任,積極與孩子進行交流與溝通,并且及時糾正孩子某些錯誤的行為模式,使他們具有良好的思維能力與處事能力;第三,學校應注重學生心理貭素的提高,不能將學生看做是死讀書的機器,要合理適度地弘揚校園文化,不要讓學生產生一種心理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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